这一下,郭平安安静了,他拼命眨着眼,嘴上的胶带也高高的鼓起,似乎长长的吐出了胸中的闷气。
原来是高跟鞋啊,这倒也是,柳漫漫的高跟鞋,即便就是普通的鞋跟,只要使用得当,直接扎进对手的身体里都是可能的。更何况说不定柳漫漫的鞋跟还是特制的,要是那样的话,再配合手法,猝不及防之下,鞋跟直接钉进对手的太阳穴或者眼睛里,那完全就是一把杀人利器啊。
十多公分的细跟,别说太阳穴了,就算只是眼窝,程煜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,不由得微微打了个寒颤,那长度,从眼睛砸进去,半个脑子都钉穿了。
就算不是立刻死亡,真要来这么一下,那个人也基本上绝对没救了。
而且,这个武器,只要不是被亲眼看见,尤其是看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郭平安将柳漫漫举过头顶的姿态,地上散落着柳漫漫的高跟鞋,恐怕一时间也很难被人想到那是被用来当成武器攻击对手的玩意儿。
当然这也可能仅仅是郭平安的说辞,他如果试图主动攻击柳漫漫,事先想好高跟鞋这个武器也很正常。如果能一击即中干掉柳漫漫,自己就成为了最终的赢家,那么就无需辩解。但如果没能一下子杀死柳漫漫,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,这个高跟鞋的辩解还是颇有些力量的。
程煜当然不至于立刻就做出判断,他只是在想,不管是柳漫漫使用了高跟鞋做武器,还是郭平安以此作为说辞替自己辩解,这俩人的脑回路都真的是有些清奇的。
但对于程煜而言,二者之间,郭平安狡辩的可能性略大一些。
因为郭平安并不知道,柳漫漫手里拥有一把虽不敢说电晕大象,但至少电晕两个郭平安体积的生物的电击枪。换做是程煜,如果试图对郭平安突施袭击,最佳的方式当然是在下楼后,尤其是当郭平安跟自己打了招呼之后,她也便缓缓走向郭平安,同时回应他的招呼,尽可能降低他的疑心。然后在合理的范围内,争取用电击枪一击命中。
那样的话,老伦敦只要不在大厅里,即便听到外边有些声响,恐怕也很难第一时间判断出那是这俩人动上了手——当然,这是基于老伦敦保持人类五感的设定,其实别墅里发生的一切,老伦敦都是门清的。
而只要老伦敦恪守规则,判定人类无法因为这样的动静就判断出大厅里发生了暴力事件,那么柳漫漫就能获得充足的时间,在郭平安被电至昏迷之后,从容的杀死他。毕竟,柳漫漫手里还有一把绳锯,面对一个昏迷的郭平安,那玩意儿只需要轻轻一下就能割断他的颈动脉。
至于之后会发生什么,那就要看究竟是“不好的事”大于竞赛的赢家,还是竞赛的赢家大于“不好的事”了。
但这座岛上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命案,所以程煜判断,大概率还是赢家最大,只要只剩下最后一个人,老伦敦也将不会对那个人施加任何惩罚。
程煜会这样判断,郭平安也好,柳漫漫也罢,只怕都会做出相同的判断。这也是为何郭平安虽然将柳漫漫接近制服,而且老伦敦分明已经出现在眼前,他还是坚持将其抛掷出去砸向立柱,他应该就是想一把头致柳漫漫于死地。
所以,柳漫漫使用高跟鞋作为武器发起攻击的可能性,其实真的没有那么高的,除非她的攻击根本就是佯攻,她就是想引得郭平安出手,而让随后出现的老伦敦对其进行惩罚。
可这也还是有些疑问,毕竟柳漫漫也不知道郭平安有没有杀招,万一他真的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杀死自己呢?
疑问终归是疑问,不能立刻做出判断,程煜又问:“郭大哥,你将漫漫姐举过头顶之后,老伦敦也已经出现了,你应该很清楚如果做出伤害她的举动你就会被老伦敦惩罚,可你还是坚持将漫漫姐砸向了立柱。你当时是不是想着如果能杀了她,也就一劳永逸了?你认为只要你们七个人只剩下最后一个,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,那么老伦敦就会放弃对你的惩罚?”
这一次,郭平安似乎有些犹豫,但过了三四秒钟之后,他还是眨了眨眼,连续三次,似乎是想告诉程煜,你的两个问题,我的答案都是肯定的。
得到了答案之后,程煜至少已经确定,郭平安和自己的想法一样,他认为只要杀了柳漫漫,即便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认定他就是凶手,老伦敦,或者说石磊,也是不会理会的,因为他已经成为了最终的赢家。
至此,关于柳漫漫和郭平安之间的冲突,程煜能问的问题都已经问完了,剩下的,只是程煜需要从这些话里区分真假了而已。
“如果我最终选择带郭大哥你离开,那么郭大哥你愿意把你所得的奖金分我一半么?”
郭平安眨眼。
程煜微微一笑,说:“好了,我知道了,我先去看看漫漫姐,如果她醒了,我也想看看她会怎么说。”
郭平安闭上了双眼,似乎也明白,此刻只能等待程煜自行去判断,对于当下的局面,他已经无能为力。他也知道,程煜的问题应该全都问完了,接下去应该是程煜离开,而老伦敦去而复返。
但是程煜还有最后一个问题,他在离开之前,压低了声音问道:“郭大哥,你有没有给我的屋里塞过纸条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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